应公安部车辆管理和中机中心公告技术审查的要求,6月6日,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印发了有关旅居车技术规范会议的会议纪要,对旅居车技术审查做出如下规范要求:仅有专用作业车资质改装的旅居车不能改变原底盘的机构(原定载客不应超过原底盘核载人数);二类底盘改装的旅居车不能增加人数;车长不大于6m的车辆,人员核载不应大于6人。
这一规范要求与现阶段我国旅居车的改装实际情况产生了较大变化。据了解,现阶段我国很多旅居车实际是通过二类底盘改装,由改装厂自行贯通驾驶室,后舱允许载客。经过规范要求后,二类底盘的改装仅允许具备客车资质的企业才能贯通驾驶室后围,具有客厢类改装资质和仅有专用作业车资质的企业不在此范围内。此规范要求的出现,在旅居车生产企业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这些企业就此次规范要求的发布,同时也提出了旅居车在新修订的标准中面临的两个较大问题。一是对旅居车内高的限定问题。根据新修订的在7月1日实施的QC/T776旅居车标准中规定,车厢内顶蓬距地板的高度应大于或等于1750mm,这项要求将排除一批商务车、小型客车、面包车类改装的旅居车。
此外,采用皮卡类改装的具有升降顶的旅居车在闭合状态的高度也不符合要求。二是对旅居车限速100km/h的问题。按新修订GB7258对旅居车要求加限速装置,限速为100km/h。我国现有旅居车的技术条件,以及现行的道路限速规定,完全可以保证旅居车的安全行驶。企业认为,此限速要求过高。目前旅居车的发展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规范整顿十分必要,但如何逐步实现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中持续长远发展?我们希望您在旅居车规范技术要求上如果有好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在哪一块加严,以及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规范整顿。
来源:越野E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