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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游市场火爆 房车旅游何去何从

发布时间:2017-03-26 15:11:00 点击数: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不断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市场不断传来高增长的利好消息。而且,随着国内旅游市场的成熟,也出现了许多旅游细分市场,例如从旅游方式来看,传统跟团旅游,自驾游,房车旅游;从目标消费者看,亲子游,蜜月游,老年游;还有基于互联网的旅游服务方式等等。普通旅游市场已经比较成熟,细分市场将是未来业内逐鹿的主战场,所以其发展趋势更是行业关注重点。


  其中房车旅游起步最晚,虽然障碍不少,但是发展空间大,而且房车旅游与自驾游可以说是同根同源,因为房车旅游是自驾游的高端形式,在自驾游市场如此火爆的情况下,房车旅游何去何从,能否突出重围想必是从业者和业内人士的最关心的问题。

自驾游客与房车游客需求近似

  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旅游研究中心与中国旅游车船协会联合发布《中国自驾游年度发展报告(2014-2015)》,2014年自驾车出游总人数约为22亿人次,较2013年增长8%,约占年度出游总人数的61%。而且跨境自驾游也是蔚然成风,不断增长。

  据报告显示,以休闲度假为主要目的地的游客占到65%,这些游客的主要目的地是景色好的郊野,休闲度假区和农家。而这些需求与房车游客的需求非常近似。房车旅游的特点是自由,悠闲,不受住宿和饮食等条件的约束。

  随着旅游业的成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旅行要求会越来越高。从古至今,旅游业的发展历程实际是人们对旅游服务质量,旅行体验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的过程。从无到有,从走马观花的跟团游上升到更加自由的自驾游,而房车旅游是满足比自驾游更高要求的旅行方式。

房车露营旅游频现政策利好标准逐步确立

  土地一直是露营地产在内的旅游业发展的基础,重中之重,行业内对利好土地政策可谓是翘首以盼。2015年11月25日,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相关部署,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意见》从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明确旅游新业态政策、加强旅游用地服务监管三方面提出12条措施,全面配合国家支持旅游业、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在“明确旅游新业态政策”方面规定如下:

  促进自驾车、房车营地旅游有序发展。按照“市场导向、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绿色运营”原则,加快制定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新建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应当满足符合相关规划、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完备、建筑材料环保、建筑风格色彩与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协调等条件。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土地用途按旅馆用地管理,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

  《意见》保障了露营地建设的合法性,使露营地发展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也使露营地的行政审批手续变得更加明确和简单。

  土地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在房车上路标准方面也有重要突破。2014年8月22日,国务院发布2014年第31号文件《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了全社会的巨大反响。《意见》在大力推动常规旅游业的同时,还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度假”,并首次将房车露营产业提升至国家层面,《意见》明确强调:“建立旅居全挂车营地和露营地建设标准,完善旅居全挂车上路通行的政策措施”。

  2015年4月8日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旅居挂车上路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

  旅居挂车与其他载货挂车在乘坐人数、运载质量、行驶路线、运行规律等方面有着本质区别,小型载客汽车牵引旅居挂车不属于全挂拖斗车。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准确理解“全挂拖斗车”的定义概念,抓紧纠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限制旅居挂车通行高速公路的错误做法;同时,要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城市道路通行管理措施,结合本地道路交通状况和旅居挂车通行需求,制定旅居挂车分时分段进入城区或在城市快速路、高架路及主要桥隧上通行的规定,切实保障旅居挂车的通行权利。

  《通知》明确规定了旅居挂车不属于全挂拖斗车,应保障旅居挂车的通行权利,这对旅居车和房车的上路规范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和开始,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消费者在买车、上牌、上路方面的顾虑,对房车的推广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多地积极响应政策 推出相关措施

  ·河北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不到一个月,河北省就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意见》第十四项为: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全面实施旅游景区整改提升工程,重点抓好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餐饮场所、停车场、步游路、标志标牌等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在每个设区市和旅游大县分别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和游客服务中心,在机场、高铁站、重点汽车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建设游客服务中心。在重点旅游线路和景区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加快旅游慢行系统建设,满足自驾游、徒步游、自行车游等休闲旅游需求。

·上海市交通委发布规范房车租赁市场管理意见

  2014年11月11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本市房车租赁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规范市场准入、实行总量控制、实行有限期经营和加强房车经营管理四个方面规范行车租赁行业。

·福建省颁布规范化汽车露营地建设服务标准

  2014年10月30日,福建省旅游局传来消息,该局近期明确了休闲集镇、特色村、露营地及休闲驿站的建设与服务规范。 据了解,福建省旅游局于10月印发的《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建设与服务规范》、《福建省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与服务规范》、《福建省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和《福建省休闲驿站建设与服务规范》,明确了休闲集镇、特色村、露营地及休闲驿站的适用范围、定义、基本要求、设施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内容,用以指导、规范全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露营地及休闲驿站建设,提升村镇、露营地及休闲驿站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4年12月25日,安徽省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以及培育发展研学旅游。这将对汽车露营地来说是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

  《意见》明确在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方面规定:加快合肥、芜湖、黄山旅游集散地建设。各市要建设规范的旅游集散中心,机场、高铁站、重点汽车站要配套建设旅游咨询中心。依托重点旅游城市、旅游线路和旅游区,规划建设一批汽车旅馆和自驾车、房车营地、露营地。加强A级景区和连片乡村旅游区的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游客信息服务以及垃圾污水处理、安防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4A级以上山岳型景区实现“一环、三道、一平台”(景区道路环线,栈道、索道、游步道,观景平台)基本配套。

  行业的发展必定需要一定的过程,在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各种政策不断完善,行业标准不断建立,各地积极推进的的大趋势下,房车行业这颗旅游业新星正冉冉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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