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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解读:如何提高旅游业发展新效能

发布时间:2017-03-02 08:23:00 点击数: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就“形成一批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培育新型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及“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等作出重要部署,为旅游行业不同类型主体的创新目标谋划了蓝图,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教育部等相关部委的职责。专家认为,这为“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提高旅游发展新效能指明了方向。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曾博伟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主要反映的是政府层面对旅游业发展目标、任务、举措的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主要靠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但旅游产业兼具事业属性和产业属性,对于综合性产业而言,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是毋庸讳言的。因此,规划对“主体创新提高发展新效能”的部署,篇幅适当,内容精练,体现了政府部门坚持市场思维、积极引导企业、合理规范市场的决心和思路,有利于发挥好政府和企业“两只手”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旅游研究与规划设计中心总规划师宁志中分析,“十三五”时期的旅游业已进入大众旅游、全域旅游时期,新形势、新阶段要求旅游业通过全方位的创新,提供新的发展动能,培育新的发展能力。规划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思路,强调了“主体创新”“抓大抓小、扶强扶智”的四个着力点:一是创新“大”旅游企业发展壮大的市场化支持;二是创新旅游业“双创”型“小企业”的政策性支持;三是创新旅游业融合运营模式的扶持;四是创新旅游业科技与人才发展的扶持。
 
    对于不同市场主体的创新,规划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支持引领政策。曾博伟分析,对于大型国有、国有控股及民营旅游企业而言,规划重在引领大企业通过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及发行上市等途径,加强资源整合,打通产业链条,加快“走出去”步伐,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发展知名旅游品牌,目标在“大而强”;对于中小微、创业型旅游企业,规划重在引领业其实现特色化、专业化发展,目标在于“小而美”;规划特别提到培育新型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旨在支持其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要素和技术,加快推动“互联网+旅游”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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