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露营地赢利渠道主要包括出租营位、收取门票或停车费及其他一些附加服务和商品销售收入。
一般来讲,一个中等规模 40 营位的汽车露营地需要投入300万左右,包括服务区、办公区、活动区以及公用设施等等,假设年接待能力达到20000人,一个营位平均接待 3 人,综合开营率为35%,假定露营地门票定10元/人,人均餐饮消费和住宿消费80 元/天,40个营位约需要48名雇员,考虑露营地的经营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等等,可估算出该露营地
年度收益率约等于1。
由此可见,若纯粹靠营位出租和提供简便餐宿收入,收益并不可观。单一的赢利模式,不能支撑营地获得足够的经济回报,实现长远的稳定发展。
盈利模式单一在于产品单一、服务系统不够完善。纵观国外发展成熟的露营地,往往都有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和与之相对应的复合式的赢利渠道。
比如英国约克郡附近的Hagerton营地、美国蓝岭群山森林型汽车营地、西班牙Park playa bara营地等,他们的共同点之一是各种基础服务设施齐全:建有独立的饮水和污水处理系统,配备220伏日常用电,现代化的卫生设备,洗脸池、淋浴、卫生间,免费供应热水,并且提供洗衣、熨衣、煤气等服务设施;
共同点之二是这几个营地都具有拥有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体系:购物、展览、多种运动、娱乐等产品体系,服务质量精良、安全措施到位等服务体系。营地内游客能够充分享受舒适与安全,在不受打扰的自然状态下度假生活。
通过对国外营地成熟经验的学习和研究,设计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体系,拓展复合式的赢利渠道可以参考以下七种方法:
1、出租或售卖营地营位
露营地的首要任务是为自驾旅游提供营位也即基本的休息场所,包括露营营位、露营位和露营位。还可以考虑永久售卖,永久拥有营位的人可随时免费进入营地,当然前提是提供水、电、煤气、暖气等基础服务设施,并拥有其他各项服务设施。
2、出租空闲场地
露营地一般位于野外,拥有大面积空闲之地,在开展营地活动之余,将场地出租用于会展业务,收取租金并招徕游客来此消费。如会展业务、露展销会、户外用品展览会、或出租会议场地承接企事业单位的会议,甚至举办个性婚礼等事宜。
3、露酒店客房收入
指自行式露、拖挂式露客房及配套酒店经营收入。
4、车辆的租赁、销售和零配件租售
露营地是展示车辆性能、出售车辆最好的活动平台,可将营地发展为品牌车辆的分销商,收取车辆买卖的中间差价。也可以提供户外车辆、露租赁,收取租金或者单独租售汽车零配件。
5、开发收费性的休闲、游乐项目
根据营地周边旅游资源的不同,可开发的游乐项目也相应不同,水上、林间、草地等皆可建收费性游乐设施,形成娱乐区和运动休闲区。最受营地欢迎的项目:篝火晚会和BBQ。涉及到的项目配套设施,包括烤箱、木炭、卡拉OK设施及渔具等,也可出租或出售作为盈利来源。
6、特色地产销售收入
部分依托景区或者良好自然资源的营地,可灵活开发一批移动酒店类型的旅游地产,通过地产销售来快速获取投资回报。当然前提是营地提供的体验环境有足够吸引力,能够吸引游客长期停留、反复重游的前提下。
7、其他盈利方式
出租广告牌、办理户外知识讲堂、驾驶初学者练车场、各类社会派对活动场、特色农副产品销售等。
根据目标市场的核心需求,建立多元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并随之而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全方位-多端点的赢利结构,是我国露营地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