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房车租赁办法:
一、 房车配置:
1、 房车核定乘员6人;
2、 配置双人帐1个(含气垫、睡袋);
3. 餐桌、餐具1套;
4. 提供生活用水、生活设施;
5. 驾驶员(服务员)1人;
二、 旅客须知:
1. 旅游期间的食品和替换的衣物自理;
2. 其它旅游景点门票、进山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3. 押金每天3000元(出发时支付,交车时结算);
4. 租车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5. 使用房车前请阅读房车使用说明,并检查车内所有设施,配制是否完好。
6. 因未按房车使用说明操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7. 随车配备物品、电器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8. 所有参加旅行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一切行为其后果自负。
房车使用安全操作说明:
一、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按行程协定路线行驶。
二、 为了确保安全,严禁在不符合房车技术要求的危险路段通过。
三、 房车在行驶中车内乘客必须坐好、扶好、不准站力、攀扶车窗、车门及车身玻璃,随带的物品、用具按指定的安全地方放置,不得随意堆放。
四、 房车在行驶时严禁开启交流发电机供电系统。
五、 首次使用、欣赏车内音响时,请服务人员操作指导。(发电机、发动机不工作时不得使用)。
六、 发电机供电系统不得连续工作超过八小时。
七、 房车内应急灯、筒灯、射灯、可调式台灯只作装饰和应急用,不得长时间开启。
八、 发电机供电时,电磁炉、微波炉、洗浴不能同时进行。
九、 随时检查气压表工作压力,保证洗手间清洗系统正常工作。
十、 房车必须停放在平坦、安全地面,并将前后轮支稳。
十一、防火、防盗、保持车内卫生、确保个人安全。
十二、保护环境请勿乱丢垃圾,爱护车内设施、损坏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