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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乡村旅游,用地难题怎么破?

发布时间:2018-03-13 08:22:00 点击数:

莫干山一景

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的莫干山麓,“裸心谷”和“裸心堡”隐藏在绿树丛中,与周边环境浑然一体。尽管房价不比城里五星级酒店低,但住客络绎不绝,常常一房难求。

就是这样一个优质的乡村旅游项目,前期却因为用地问题,差点被“耽误了”。“如果土地整体出让,成本过高,业主难以承受。后来建设用地采用‘点状供地’方式进行,大大减轻了投资方压力,留住了这个好项目。”湖州市旅游委员会主任干永福介绍。

发展乡村旅游,盘活农村沉睡资产,解决土地问题是关键。如今,乡村旅游发展如火如荼,倒逼土地政策优化调整,一系列探索行动在全国开展,激发了乡村旅游的潜力和活力。

各地强势发力

乡村旅游火爆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空心村”现象是当前影响农村发展的典型问题之一,其主要特征是土地利用空心化和年轻人口空心化。发展乡村旅游无疑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梁家河村是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插队7年的地方。近年来,梁家河村深挖知青文化,发展乡村旅游,走上旅游富民路。一波又一波参加培训考察的学员和游客来到这座陕北村庄探寻初心,一个又一个在外务工的梁家河人回到故乡,参与乡村旅游。在这股“返乡潮”中,“90后”农家院老板梁强是一个典型。2015年5月,梁强开起了“梁家小院”。现在生意最火的时候,单日接待70多桌、收入5万多元。

在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许多地方也依靠发展乡村旅游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越来越多的游客住进了我们村,许多在外打工的村民也返乡发展乡村旅游了。”桐梓县茅石镇中关村村民徐儒辉说起当地发展特色民宿旅游时,满脸自豪。

“现在全县乡村旅游点达30个,乡村旅馆有1545家,床位数7.21万张。2017年,全县累计接待游客1541.3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为81.07亿元。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县的支柱产业。”桐梓县旅游局局长秦丽说。

这些地区的华丽化身,只是全国乡村旅游强势发力的一个缩影。山东省规模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庄有3332个,乡村旅游经营户有7.8万户,吸纳安置就业42万人。2017年上半年,全省接待乡村游客1.8亿人次,同比增长14.6%;乡村旅游消费1020亿元,同比增长15.9%。贵州省开展乡村旅游的自然村寨突破3000个,打造出了雷山西江、平坝天龙屯堡、贵定音寨等一批知名乡村旅游品牌。四川省有5万多个行政村中发展乡村旅游,有10万余家乡村旅游经营户。2017年上半年,全省乡村旅游总收入达到1604亿元……

现在,一个个有特色的乡村旅游村寨在祖国的山山水水竞相绽放,形成了一道美丽如画的风景。

破解土地难题

增强创新能力

湖州市吴兴区西部的妙西镇,境内全部是丘陵山地。由于交通不便、开发成本过高,妙西镇的开发一直不被看好。

“坡地村镇”政策的出台,为妙西镇发展乡村旅游找到了钥匙。一个传统农业乡镇,通过政策突破,终于让农业和旅游结合了起来。“没有‘坡地村镇’政策,就没有妙西的乡村旅游,更没有妙西的经济大发展。”妙西镇党委书记包永良说。现在,妙西镇已经成为吴兴区最具发展前景的乡镇之一。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横岗村地处山地,以前村民没钱翻新房屋,很多老房子保留了下来。后来旧村改造,原有的旧村闲置了下来。优美的环境、古朴的建筑,引起很多旅游投资商的关注。当地政府部门抓住机遇,依靠“坡地村镇”政策,把旧村土地征为国有,把房屋产权转为国有,为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打好了基础……如今,浙江省通过探索实施“坡地村镇”政策,诞生了一批妙西镇、横岗村这样的“好苗子”。

在旅游产业用地探索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也走在了全国前列。自2012年被国土资源部列为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城市以来,桂林市率先出台了《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近年来全市新引进旅游项目200多个。

位于桂林市秀峰区的鲁家村,原来村内房屋破旧、道路狭窄,是城郊接合部的“问题村”,后来,率先出让国有农用地用于旅游开发,成为远近闻名的自治区级旅游名村。

2012年7月,鲁家村开始发展农业旅游,村民阳志宏开办了一家大型餐馆。“旺季每天来吃饭的多达两三百人。真没想到,在家门口也能发家致富。”当地许多人都依靠宅基地参与乡村旅游开发,纷纷吃上了“旅游致富饭”。

有问题就要想法子解决。近年来,国家旅游局为了找到解决旅游用地问题的金钥匙,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召开专题研讨会议,最终在原有相关政策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至此,旅游用地相关改革政策逐步实施,让乡村旅游展现前所未有的潜力和活力。

政策密集出台

发展空间广阔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日前正式发布,乡村旅游作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领域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的土地制度改革,为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制定进行了顶层设计。乡村旅游发展将顺应乡村振兴的潮流,带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江苏省旅游局局长钱国超认为,发展乡村旅游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旅游富民惠民的重要内容。其中关于有效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的内容,对解决当前乡村旅游发展所面临的土地问题起到了非常关键的政策指引作用,为乡村旅游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也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其中多项政策涉及乡村旅游用地。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预留少量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旅游设施等;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利用闲置宅基地和民房建设乡村旅游体验活动场所等。

干永福介绍,近年来,国家及各地对乡村旅游用地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这有利于改善乡村旅游用地难等问题,为乡村旅游大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李柏文认为,一系列旅游用地支持政策的出台将在很大程度上合理破除乡村旅游用地瓶颈,有利于吸引资本进入乡村旅游业,推动乡村旅游成为乡村振兴的主流产业。

各省级政府部门也应时而动。甘肃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要加强用地保障,实行乡村旅游用地差别化管理,采用多种方式供应建设用地。贵州省旅发委制定了《贵州省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在政策保障部分明确指出创新用地政策,提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将荒地、可用林场和水面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多项措施。

在厦门召开的2018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专门对乡村旅游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农村闲置农房开发乡村旅游工作,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这再次吹响了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的总号角。

“土地政策的成功变革,让那些地理位置本不占优的村镇手握了跨越发展的‘金钥匙’,走上了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旅融合高速路,农民在守护绿水青山的同时,也抱回了‘金山银山’。”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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