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原主任、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副主席李正梅在武汉召开的“国际航空运动高峰论坛”上说,中国航协正计划融合建设2万多个“航空飞行营地”,让老百姓“想飞就飞”,以此释放低空领域巨大的消费潜能。
中国低空领域消费是大产业,开发程度滞后于经济发展步伐。按美国现在人均拥有航空器及飞行员比例计算,未来中国通航飞机数量将发展到104万架;按照飞机与飞行员1:2.5的比例计算,未来中国飞行员需求量将超过260万名,仅培训市场能达到1万亿元。这其中还不包括热气球、动力伞、跳伞、风洞、无人机等其他低空项目。
中国发展航空消费的条件已经成熟。经济层面,人均GDP4000美金就具备航空消费的条件,而中国人均GDP已经远超这一数字。
中国航协正与全国170万个体育场地,以及风景名胜、旅游景区、高速公路空闲服务区、露营场地和不饱和通航机场开展融合,按星级标准建设航空飞行营地,其中五星级占比1%、四星级占比29%、三星以下占比70%。
据了解,建设航空飞行营地已被列入国家发展通用航空业的重点任务。航空体育运动项目场地的开放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颁发。中国航协起草了航空飞行营地的相关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订营地的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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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旅游打开通航产业大门
低空旅游直接推动的或许是“国内航空热”,而间接推动的则是中国的通用航空产业的“破冰之旅”。随着低空空域的开放,从通用飞机的硬件维修、管理人才培训、飞行员培养, 到运营基地建设、低空旅游市场开发,一个新产业链将在我国形成。
所谓通用航空就是指民用航空器从事公共航空运输以外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通用飞机依据其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种属性:生产工具属性(教学培训、农林工飞行等)、社会服务属性(公务飞行、短途航空运输、医疗救援)和消费属性(私人飞行、低空旅游等)。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通用航空的发展局限在传统的工农业作业市场,社会服务市场和消费类市场没有得到重视。2015 年,我国通用航空的飞行量主要集中在执照培训(占69%), 农林和工业航空(合占22%),这三种飞行体现的是通用飞机的生产工具属性;代表社会服务的公务航空仅为6%。而真正体现消费类市场的“其他”项仅为3%(见下图)。在我国的消费类飞行与作业飞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断层。低空旅游市场的兴起,恰好弥合了我国通航产业的断层。2015年,我国已经有超过100家通航企业具备了开展空中游览业务的资质,并在至少30个城市或景区推出了低空旅游项目,在飞的常态观光线路超过40条。 低空旅游蕴含着极大的产业效益,是现有通航产业基础条件下消费市场的突破口。
2015年我国通用航空作业市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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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空旅游利好政策频出
低空旅游作为一项新型旅游产品形态,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而我国由于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制约, 发展较为落后。近年来,在政策激励及需求升级双重驱动下,我国低空旅游产业及产品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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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拟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若干“航空飞行营地”,并制定了《航空飞行营地设施及标准》;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建设三类41个航空旅游相关示范工程,涵盖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网络(10项)、通用航空旅游(16项)、航空飞行营地(15项)三类。
2016年我国41个航空旅游相关示范工程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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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来我国将建设三类41个航空旅游示范工程
该工程由国务院、民航局、体育总局、旅游局四部委联合推出。
2016年41大示范工程项目在各省的数量分布情况
从地区分布来看,华东地区(山东、浙江、江苏、江西)居首位,其次是东北地区,华南地区分布最少。
2016年全国各地区示范项目数量分布情况
从类型分布来看,41大通用航空示范工程中,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占到39%,航空飞行营地示范工程占到37%,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网络示范工程占到24%。
2016年41大通用航空示范工程类型分布图
2 在41个航空旅游示范工程中,将建设15个属于低空旅游范畴的航空飞行营地。
从地区分布来看,从地区分布来看,目前,以吉林、山东和浙江呈集中分布趋势。
2016年15家航空飞行营地示范工程分布情况
从产业基础来看,航空飞行营地的选址一般主要依托旅游景区、生态旅游区、农业示范区、高新产业园区、航空小镇以及机场(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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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1. 空域开放
低空旅游的先决条件在于低空空域的开放。自2010年以来,国家层面的改革推动政策一直延续至今。2010年8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颁发的《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拉开了充分开发低空资源、促进通航发展的序幕,也让低空旅游看到了发展曙光。但目前,空域开放的保障能力还是很有限,当下低空旅游的空域空管保障仍为“一事一议”的审批制。
2. 有法可依的进程又推进一步
2012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2014年出台的《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低空空域的使用、管理和程序等具体内容制定相应规则,为通用航空和低空旅游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3. 航空运动产业发展规划
2016年,九部委联合印发的《航空运动产业发展规划》为低空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为具体的量化目标,规划提出“2020年,建立航空飞行营地2000个、各类航空运动俱乐部1000家、参与航空运动消费人群达到2000万人,整体产业经济规模达到2000亿元”的目标,由此将带来史无前例的就业、市场空间及消费需求。
4. 产品业态逐渐完善
从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低空旅游作为新兴旅游产品,首次被纳为国家重点支持的旅游产品, 到航空飞行营地概念的提出,以及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布局“200公里航空体育飞行圈”,再到2017年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鼓励重点旅游城市及符合条件的旅游区开辟低空旅游航线。推动通用机场建设,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与飞行营地”,由此,低空旅游产品体系在不断完善,旅游产品建设更加具有实操性。
5. 推出一批示范工程
《关于做好通用航空示范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建设三类41个航空旅游相关示范工程,涵盖通用航空短途运输网络(10项)、通用航空旅游(16项)、航空飞行营地(15项)三类。其中,15个航空飞行营地示范项目, 将成为全国未来2000个航空飞行营地的发展样本,在土地、资金、空域等方面都将给予优先保障和支持,2018年之前必须建成并投入使用。这对于刚起步的航空体育产业来说,可谓是又一剂强心针!航空运动产业必将以15个示范项目为带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燎原之势,在利好政策的引导下,迎来爆发式发展,拥抱我国的航空大消费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