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清县乡村旅游持续火热,民宿经济发展的同时,民宿经营管理也日趋规范。可就在近日,莫干山镇庙前村一民宿却因违反《反恐法》收到了一张十万元的巨额罚单。
事情还得从去年8月说起,该民宿在未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未安装旅馆住宿登记系统的情况下,擅自接待旅客住宿,并收取房费,被德清县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民宿负责人朱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300元,对其擅自经营的旅馆予以取缔。
原本事件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但今年4月20日下午,民警对辖区内的民宿开展日常检查时,再次发现该民宿偷偷开张经营。当天,该民宿主与其儿子收了对方5000元定金,就直接给16名游客安排了住宿。然而,民宿未依法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且没有安装旅馆住宿登记系统,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根据相关规定,民宿(农家乐)在投入营业前,经营户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在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做到依法“四实登记”,即实名、实时、实数、实情。
针对该民宿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开出了德清首张民宿行业的巨额罚单,罚款十万元!
据统计,自2016年至今,德清县公安局莫干派出所已办理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案件266起,办理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案件共36起,办理民宿消防案件共468起。
公安部门提醒,民宿行业属于旅馆业,经营必须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依据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否则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