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8年,浙江各县(市、区)要分别确定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以上学校先行试点。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各设区市应至少有1个县(市、区)整体推行。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铺开。
经各地申报,浙江省目前已经确定了湖州市及其5个县(市、区)、杭州上城区、宁波鄞州区、温州鹿城区和龙湾区、嘉兴秀洲区、台州天台县和仙居县等地作为整体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试点市县。
根据《意见》,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为中小学各学段研学旅行一般安排的年级,学校每学年会组织安排1-2次研学旅行活动,时间方面每学年小学为3-4天,初中为4-6天,高中为6-8天。学校组织开展的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同时,家庭亲子研学旅行活动也被引导和鼓励。
在收费方面,《意见》表明,学校组织的研学旅行活动,根据成本合理确定食宿、交通、活动等的费用,所需费用一般由学生家庭承担,相关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学校负责告知学生家庭。同时,各地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研学旅行中门票减免优惠举措也将进一步落实。
为构建研学活动安全责任体系浙江省将从制订安全保障方案、落实各方安全责任两方面双管齐下。此外,浙江省将从做好研学营地基地建设、研学线路设计、研学实践课程开发建设三大基础建设出发来开展研学活动,将用5年左右时间,创建全国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2个以上、全国基地20个以上。遴选公布省级营地10个以上、省级基地100个以上。
浙江省将通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培养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从而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